根据《证券投资资金法》和《私募投资资金管理人登记和资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 根据《关于私募投资资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私募资金申请开立私募资金证劵账户需提供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资金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能开户,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法在证券市场进行投资活动。 | 证监会下发通知明确私募基金没有取得备案资质的,不得从事证券系统内业务,包括:私募投资基金未经备案不得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业务;私募投资基金未经备案不得参与新三板业务。 |
私募基金实施强制备案,弥补了私募基金监管的空白,对行业环境、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人均有好处:
其一,有利于规范行业的生态环境,切实防范非法集资,违规私募将被洗出行业,直接提升私募行业形象。
其二,备案登记后,可以增加私募基金信用度。
其三,保护投资人利益。
公司名称: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应规范,不能太随意,私募证券类通常取名: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类通常取名: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基金管理也适用于股权类 |
注册资本: | 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基金协会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实缴资本到位,私募股权类若需发行产品,券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私募证券类普遍要求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 |
经营范围: | 椐据基金协会要求,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投资基金、资产管理适用于私募证券和私募股权基金,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只适用于私募股权基金。 |
高管要求: | 公司高管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证劵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证券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法律意见书: | 2016年2月5日起,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1.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须符合基金协会的登记备案要求。
2.具备实际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配置有电脑、电话、传真、打印机等完善
的办公设备;一般会要求管理人提供固定资产清单,通过实地查看办公场地
,采用拍照、言谈等方式予以确认。
3.企业正常运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律师一般会通过由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及银
行对账单、查看企业基本账户余额予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基本运营的资金。
|